一、总 则
为加强校园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根据嘉禾校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保障学院利益最大化。一切与校区工程建设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贯彻执行本办法。工程科、基建处是贯彻本办法的责任部门和领导部门。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管理第一责任人;监理单位负责本办法在其监理的施工项目的贯彻实施,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并对未严格按本办法执行造成的后果负连带责任。
二、一般规定
1、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管理,因总承包单位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不服从总承包管理造成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直接责任。
2、 施工现场用地应当设置施工标志牌、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板。标志牌应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姓名、施工许可证批文号。
3、施工周边应当进行围挡,围栏高度不低于1.8 米,围栏必须牢固、安全、美观。
4、 施工物料应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分类码放整齐,并标识清楚,严禁随意抛放,及时清理垃圾。
5 、 施工现场必须道路通畅,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不得有大面积积水、泥浆、污水。
6 、施工作业应防尘、防噪,非经批准,不得严重影响学院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三、安全管理
1、 施工现场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作业规程、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工伤事故和其他事故发生。
2、 项目经理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总监代表负责监督安全生产。
3、 工程科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在施工前,应及时提供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4、 施工安全管理应针对以下情形重点管理和监督:
1 )施工现场安装,使用临时用电线路和用电设施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禁止任意拉线、接电。
2 )未佩带安全帽不准进入现场。
3 )高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
4 )不准穿拖鞋、赤上身进行施工作业。
5 )现场各种人行过道、楼梯口、电梯口、临时过人洞口、高空临边应设置有效的防护和警示设施。脚手架、吊塔应设置稳固。
6 )木材加工区、易爆易燃仓库严禁烟火,并按规定配备足够的防火器材。
7 )施工现场的各类员工生活设施,应符合卫生、通风、照明要求、防止食物中毒和疫情发生。
四、质量管理
1、工程科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应督促监理人员严格把好材料的进场关,注意查验材料的型号、规格是否符合投标承诺,有无合格证书。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要责成施工方无条件清退。
2、若发现施工中有违反规范、投机取巧、以次充好、野蛮施工者,应勒令承建商停工整改。
3、不定时随机抽检承建商自检制度落实情况,加强对送检材料制作的见证,封存的监督。
4、质检监督部门的沟通,争取专业部门的通力支持,主动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和检测。
5、每周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分析、总结施工质量的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6、充分发挥监理的总协调作用,调动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质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的作用,强化质量管理。
7、配合监理单位、按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严格验收。发现质量缺陷要记录在案,认真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